省級以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運行模式比較分析
2018-02-09 11:21:57 來源:本站原創
山昌文
摘要:一省范圍內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可以選擇省-市縣公司、母-子公司、總-分公司三種模式。采用總-分公司模式在以下十個方面具有其他兩種模式難以企及的優勢:靈活精準執行國家規定、便于實行統一擔保政策、增強抗風險能力、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節約人力資源、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充分實現企業資源共享、避免市縣行政干預、增強行業話語權、有利于加強企業員工隊伍建設。毋庸諱言,總-分公司模式也存在決策鏈條較長、信息傳送遞減的先天劣勢,但通過建立覆蓋全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信息管理平臺,不斷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可以有效規避這些劣勢。因此,總-分公司模式是適合省級以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科學合理的運行模式。
“現代管理學之父”彼得·德魯克曾經說過:“結構是一種用以實現組織的方式,關于組織結構設置的一切必須以組織的目標和戰略為出發點?!笨茖W合理的組織結構能夠優化企業資源分配,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在企業發展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基礎性作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以下簡稱農擔體系)組織結構,是體系內各農業信貸擔保機構(以下簡稱農擔機構)之間的構成方式和相互關系,對于農擔機構的良好經營、農擔體系的有效運行以及國家政策目標的準確實現具有重要影響。因此,選擇何種運行模式,就成為建立健全農擔體系不得不考慮的重要問題。
一、省級以下農擔體系可以采用的運行模式
按照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印發的《關于財政支持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1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建立健全農擔體系有關精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霓r擔體系可以采用以下三種運行模式:
1.省-市縣公司模式:分別設立省公司與市縣公司。該模式是指分別在省級和市縣級建立由財政支持的獨立法人農擔機構。省公司可依據相關政策對市縣公司進行業務指導,但省公司與市縣公司均為相互獨立的企業法人,之間不存在隸屬關系,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業務經營、人事管理、產權關系、法律責任等方面擁有獨立地位。省公司與市縣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系,省公司可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業務,市縣公司只能在本市縣區域內經營。
2.母-子公司模式:母公司在市縣投資設立子公司。該模式是指在省級建立農擔機構,即母公司,然后由母公司在市縣投資設立子公司。母公司擁有子公司的全部股份并實際控制子公司,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定權,能夠決定子公司內部機構的組成。子公司雖然處于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受母公司的制約和管理,但仍然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擁有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財產和經營決策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以自身資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母公司互不連帶。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法人,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僅是不同企業法人之間的產權管理,遵循投資者與被投資者之間的組織原則。
3.總-分公司模式:總公司在市縣設立分公司。該模式是指在省級建立農擔機構,即總公司,總公司在市縣設立分支機構,即分公司??偣緦Ψ止驹谌粘=洜I、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統一決策、指揮、管理和監督權,總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以自身全部資產對分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且沒有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分公司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統一管理,在總公司授權范圍內運營,不具有法人資格,屬于總公司的附屬機構,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偣緦Ψ止镜墓芾硎峭粋€企業內部的層級行政管理,遵循上下級之間的組織原則。
上述三種模式的區別如表1所示。
表1 省級以下農擔體系三種運行模式特點比較
模式 | 有無隸 屬關系 | 相互關系 | 市縣機構 | ||
法律地位 | 經營方式 | 經濟責任 | |||
省-市縣公司 | 無 | 彼此獨立 | 企業法人 | 自主經營 | 獨立承擔 |
母-子公司 | 有 | 投資者與 被投資者 | 企業法人 | 自主經營 | 獨立承擔 |
總-分公司 | 有 | 上級與 下級 | 無法人 資格 | 受總公司 管控 | 由總公司 承擔 |
二、總-分公司模式的比較優勢
企業運行模式的設計以實現戰略規劃、優化資源配置、強化核心能力、提高管理效率為原則,科學的運行模式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發展理念、行業屬性、服務定位、業務范圍等一脈相承。吉林省農擔體系之所以選擇總-分公司的運行模式,是因為該模式具有其他兩種模式難以企及的十大優勢。
(一)有利于靈活精準執行國家規定?!吨笇б庖姟分幸?,“財政出資建立的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堅持政策性、專業性和獨立性,必須專注于支持糧食生產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對從事糧食生產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的農業信貸擔保余額不得低于總擔保規模的70%?!蓖瑫r強調,“農業信貸擔??梢灾鸩较蜣r業其他領域拓展,并向與農業直接相關的二三產業延伸,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绷硗?,各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對此也有政策要求。采用總-分公司運行模式,全省農擔體系是一個整體,可以在整體層面上執行國家及省的政策要求,同時在省內進行跨區域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因地制宜地安排各分公司的業務領域和規模,從而更精準、更切實地完成國家政策目標。例如,我省總公司在滿足糧食生產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信貸擔保余額不低于全省總擔保規模70%的前提下,東部山區的農擔機構可以將業務領域更多地投向養殖和山野特產;中西部平原地區的農擔機構可以將業務領域更多地投向糧食生產;靠近大城市的農擔機構則可以更多地開展涉農二三產業的信貸擔保??偣驹诳傮w規劃上進行強有力的掌控和管理,既不會偏離國家要求,同時又能更緊密地結合各地實際開展業務,即原則性與靈活性兼顧,促進全省農業更好更快地發展。但若采用省-市縣公司和母-子公司這兩種模式,需要對市縣機構按獨立企業進行政策執行情況的考核,而各地農業發展情況差異較大,有的地方則難以滿足國家上述要求,勢必影響業務開展,進而降低財政支農政策效應。
(二)有利于實行統一擔保政策。建立健全農擔體系,既是穩增長、促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面向農村、服務農業、惠及農民,化解“三農”發展“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舉措。采用總-分公司這種更為集權的管理模式,便于在全省實行統一的擔保政策,包括貸款利率、擔保費率、擔保程序等,客戶無論在省內哪個區域申請擔保服務,均可獲得同樣的擔保政策,享受到普惠型均等服務,能有效避免地域因素導致的機會不均等現象。而在其他兩種模式中,市縣機構獨立經營,擁有更多自主權,難以保證業務政策在全省范圍內的統一,同樣的客戶位于不同的市縣,有可能享受不一樣的擔保政策,導致機會不均等現象。
(三)有利于增強抗風險能力。農擔機構的主要業務范圍是“三農”,主要服務對象是農業尤其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是弱勢產業和高風險產業,受自然環境、市場變化、個人行為等因素影響較大,且農戶缺乏有效的抵質押物,這些都導致農業信貸擔保項目風險較高。若采用其他兩種模式,當擔保項目發生代償風險時,由于市縣公司或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只能以自身資產承擔責任,應對風險能力較弱。而在總-分公司模式中,總公司與分公司實行統一核算,總公司以其規模更大的資產對包括分公司在內的所有經營活動承擔責任,擁有更強的抗風險能力。
(四)有利于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在擔保放大倍數既定的情況下,凈資產規模成為擔保機構服務農業能力的主要制約因素。其他兩種模式下單獨設立的市縣公司和子公司凈資產規模都比較小,無論是單筆業務還是擔??傤~,都將受限于凈資產規模,難以滿足大額資金需求。若本區域內擔保需求過小,則有可能導致部分凈資產閑置,使凈資產利用率不足。而采用總-分公司運行模式,是以總公司凈資產開展擔保業務,總公司凈資產遠大于市縣公司和子公司凈資產,因此,分公司的擔??傤~及單筆業務規模遠大于省-市縣公司和母-子公司模式,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且可以在全省范圍內對擔保需求進行統籌考慮,并統一管控業務、統一配置資源,因此能夠很好地避免凈資產短缺或利用率不足的情況,從而使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更加充分的發揮。以我省為例,我省農擔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為40億元,按照政策規定,最多可完成擔保融資總額400億元,單筆擔保項目融資金額上限可達4億元,能夠最大限度地覆蓋和填補農業發展資金缺口。
(五)有利于節約人力資源。在省-市縣公司和母-子公司的模式中,每個市縣機構獨立管理、獨立經營,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各公司都需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配備齊全各類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我省采用總-分公司模式,每個分公司在成立初期只配備5人,包括分公司經理1人、擔保業務經理AB角2人、內勤1人和外勤1人(業務全面開展后將根據實際工作需求相應增加人員,但增加人員僅限于擔保業務經理),而風險防控、人力資源、財務會計、審計監察、信息技術等工作均由總公司統一管理。這種體制不論對全社會還是對公司自身來講,都節省了大量的人力資源,降低了管理成本,企業可以實現扁平化管理、提高運營效率。
(六)有利于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吉林省省會長春市是全省的經濟、政治、科教和文化中心,教育基礎雄厚,人才資源充沛,其他市縣則經濟相對落后,人才較為缺乏。省農擔機構在籌備組建過程中,設在長春市的總公司很容易招錄到“985”或“211”的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這些人員素質相對較高、能力相對較強,可以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項工作。分公司對擔保項目進行初審提報后,由總公司進行把關審定,一定程度上能夠避免決策失誤。若農擔體系組織結構采用省-市縣公司或母-子公司模式,受人員流動總體趨勢影響,設在市縣的公司有的連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都很難招到。由于人員素質相對較低、能力水平有限,必然增加決策失誤的可能性。
(七)有利于實現企業資源共享???分公司運行模式有利于總公司利用信息技術搭建起覆蓋全省農擔體系的統一的工作、學習、交流和信息共享平臺??偣竞头止镜乃腥藛T在該平臺上既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又可以交換各種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如工作經驗、業務知識、客戶信用數據等,能夠大力促進總公司和分公司便捷、高效地開展管理、經營活動。若采用省-市縣公司或母-子公司模式,各公司之間相對獨立,增大了相互學習、交流和資源分享的難度,可能會造成工作不便,甚至帶來一定風險。例如,一個客戶在某市縣公司辦理業務時發生違約行為,或存在其他信用瑕疵,由于該客戶信用數據不能在全省范圍內實現共享或不能及時共享,省內其他市縣公司一時難以了解該客戶的相關情況,有可能繼續為該客戶提供擔保服務。而總-分公司運行模式下的資源共享平臺則可以及時、全面、高效地進行數據整理、存儲與傳送,大幅減少企業信息盲點、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八)有利于避免市縣行政干預。省-市縣公司或母-子公司模式下的市縣機構,不可避免地會與所在地政府及財政、農業、工商、稅務等相關職能部門產生較多關聯關系,在管理決策、人員任用、業務開展、項目審批上容易受到市縣的行政干預和影響,增加權力尋租風險,影響企業良性發展???分公司運行模式下,分公司的人事管理、財務審批、項目決策均由總公司負責,不受市縣政府的干預和制約,可以全力以赴回歸業務本位,更好地保證擔保項目審查的客觀和公正,能夠使全省農擔體系真正做到管理、財務、業務和隊伍建設等方面自上而下自成一體,切實保障農擔機構的獨立性。
(九)有利于增強行業話語權。相比于其他兩種模式下市縣機構的“單打獨斗”,總-分公司運行模式下構建起的全省農擔體系是一個內部關系更加緊密的牢不可分的共同體,總公司及其分公司憑借規模大、實力強的優勢,在擔保業內會獲得明顯的行業話語權,對維護公司和客戶利益、贏得銀行機構等合作伙伴認同、提升社會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在降低銀行貸款利率、提高銀行風險分擔比例、減少或取消擔保機構保證金的繳存、放大擔保倍數等方面都容易爭取到更多優惠,既有利于農擔機構發展壯大,也有利于客戶獲得更大利益。例如,我省農擔公司在與國家開發銀行吉林分行進行合作的過程中,一開始省國開行提出風險共擔在全國國開行系統沒有先例,但在合作洽談中,省國開行考慮到農擔體系在省內的規模和影響,最終同意承擔10%的風險。又如,我省九臺農村商業銀行對我公司在該行的存款實行4%的優惠利率,且按季度結息、計算復利,這都是很難得的優惠政策。
(十)有利于加強企業員工隊伍建設。采用總-分公司運行模式組建的全省農擔體系,各分公司人員均由總公司招聘和管理,辦公場所設計裝修、企業視覺識別、員工職場形象、企業文體活動等均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不管是在總公司還是分公司,都歸屬于規模龐大、實力強勁的吉林農擔體系,且總公司會酌情進行人員在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上下流動和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橫向交流,全省上下形成一個組織聯系緊密、文化理念一致的集體。這無疑會增強員工的認同感、歸屬感、安全感和自豪感,提高農擔體系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斗力,更好地吸納人才、穩定隊伍,并能拓寬員工的發展平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而提高企業運營效率。這是其他兩種模式無法比擬的。
三種農擔體系運行模式在上述十方面的優勢比較如表2所示。
表2 省級以下農擔體系三種運行模式優勢比較
省-市縣公司 | 母-子公司 | 總-分公司 | |
靈活精準執行國家規定 | 一般 | 一般 | 強 |
統一擔保政策 | 一般 | 較強 | 強 |
抗風險能力 | 一般 | 一般 | 強 |
資金使用效益 | 一般 | 一般 | 強 |
節約人力資源 | 一般 | 一般 | 強 |
決策科學化水平 | 一般 | 一般 | 強 |
企業資源共享 | 一般 | 較強 | 強 |
避免市縣行政干預 | 一般 | 一般 | 強 |
行業話語權 | 一般 | 一般 | 強 |
企業員工隊伍建設 | 一般 | 較強 | 強 |
需要指出的是,在母-子公司模式中,由于子公司為母公司投資設立,一定程度上受母公司控制,因此各子公司在母公司的領導和影響下,也能在執行擔保政策和企業員工隊伍建設方面達到一定的統一度,在企業資源共享方面也擁有一定的便捷性,但子公司從本質上講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因此,這種統一度和便捷性必然會受到限制。
三、總-分公司運行模式的劣勢及我省的應對措施
(一)總-分公司運行模式相比于其他兩種模式的劣勢???分公司運行模式雖然具備十方面其他兩種模式難以達到的優勢,但也難免存在固有的劣勢,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決策鏈條較長。在省-市縣公司和母-子公司模式中,市縣公司地位獨立、自主經營,擁有獨立的管理權、決策權,管理、決策等活動在本公司內部完成,不必通過省公司或母公司,決策鏈條短、決策速度快,對市場變化能做出快速應對。而總-分公司運行模式中,分公司沒有決策權,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上報總公司,由總公司完成最終決策,這無疑拉長了決策鏈條、降低了決策速度,不利于及時應對市場變化。
2.信息傳送遞減。人們在傳遞信息的過程中,信息量存在遞減現象。省-市縣公司和母-子公司模式下的市縣機構自主經營、獨立決策,實地調研信息向決策管理層的傳遞路徑短、傳遞次數少,甚至由決策者親自調研,所以一般不會發生或很少發生信息遞減,全面、準確地掌握一手信息也會提高決策的有效性。而在總-分公司運行模式下,分公司完成現場調研后,需形成調研報告上報至總公司決策層,信息傳遞路徑較長、傳遞次數較多,且由于現場調研人員或調研報告寫作人員的工作能力、業務素質等因素限制,在一手信息的收集、整理過程中難免發生信息丟失,導致總公司決策者掌握到的信息在全面性和準確性上受到影響,從而產生決策失準的可能。
(二)我省的應對措施。針對總-分公司運行模式的兩方面劣勢,我省將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不斷完善工作制度機制,以期彌補不足、克服局限、規避劣勢,大力提高決策速度和決策準確性。
1.建設信息平臺,以科技手段促進流程簡化和效率提高。隨著互聯網科技的飛速發展,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已成為現代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我省農擔公司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和信息技術建立起覆蓋全省農擔體系的集管理、業務、交流于一體的信息平臺,該平臺以公司特點、管理流程、業務需求為依據,以信息資源管理為核心,以網絡系統和數據中心為支撐,以實現信息一體化、管控一體化為目標。平臺對全省業務進行統一管理,可以快速、批量、高效地處理擔保項目,并實時督辦、監控項目,為項目的保前審核、保后跟蹤以及全省農擔體系的整體調控、分析和決策提供有力支撐,從而極大地促進管理流程的簡化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達到既能加快決策速度和市場反應速度,又能提升客戶滿意度的雙重目的。
2.完善工作制度,以制度約束克服信息傳送遞減。一是規范分公司相關制度。嚴格原始數據信息整理報送要求,制定統一的保前盡職調查內容和標準以及統一的信息采集、錄入、上報流程和標準,總公司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確保調研信息獲取、記錄、報送的準確性、完整性和規范性。二是完善總公司決策制度。建立項目初審、復審、審定分離的工作機制,嚴格審核流程,除對分公司上報的調研報告進行審核外,對分公司上報的原始數據信息也要認真梳理,并將其作為最終決策的重要考量依據。三是利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視頻、音頻、測量、測繪、地理定位以及信息采集與實時傳送等電子設備,實現對調研的現場情況和一手信息的全面、準確掌握;通過覆蓋全省農擔體系的信息管理平臺,實現調研原始數據信息的及時錄入、上傳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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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昌文:吉林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高級會計師,郵箱ccscw@163.com,手機15943000078。